出口信用证押汇
1、产品简介:
我行以客户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全套货运单据质押,在客户提交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时,在收到境外银行支付的货款之前向出口商提供的有追索权的融资业务。
2、业务流程:
单证相符或远期信用证项下开证行已经承兑的出口信用证押汇,视作低风险业务,在办理押汇时,不占用授信额度。单证不符的出口信用证押汇仍须在客户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额度按我行规定通过授信流程审批后获取。
(1)申请。客户交单时向我行提出押汇申请,提交出口押汇申请书。
(2)用信。单证相符或已承兑的信用证押汇油国际业务部终审,并不占用授信额度。单证不符的押汇,按照占用授信额度发起用信审批流程。并须落实担保。与客户签订《最高额出口押汇总合同》,一年签订一次,在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流程审批,经授信审批部门用信审批后交国际业务部。
(3)押汇。国际业务部审核单证,凭放款通知单办理押汇。
(4)还款。信用证项下单据到期,境外开证行付款后,由国际业务部办理押汇还款手续,余额入客户账户。
3、注意事项:
(1)单证相符的即期信用证押汇或远期信用证项下开证行已经承兑的信用证押汇,视作低风险业务,不额外占用客户授信额度。
(2)出口押汇利率根据我行资金情况,参考同业行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