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
1、产品简介:
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是指我行开立的进口信用证项下,应开证申请人要求,与其达成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我行所有的协议后,我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的行为。
2、业务流程:
进口信用证押汇与进口开证占用同一个授信额度。
(1)申请。国际业务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审核单证相符后提示客户付款。客户向我行提出进口押汇申请,在进口到单通知书上签署同意付款意见,提交《进口押汇申请书》。
(3)用信。支行及总行有关信贷部门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按照我行的授信审批流程进行押汇前调查和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押汇条件的,与企业签订《进口押汇协议》、《担保合同》(如有),在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流程审批,经授信审批部门用信审批后交国际业务部。
(4)押汇。国际业务部审核来单情况,凭放款通知单办理押汇。
(5)付汇。办理押汇后,国际业务部向进口商释放单据并向出口方银行付款。
(6)还款。进口商在押汇到期日还本付息。
3、注意事项:
(1)专款专用,仅用于履行我行开立的进口信用证项下的对外付汇。
(2)押汇利率按照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上浮一定点数,并参照同业行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