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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业务

出口信保融资

1、产品简介:

  出口信保融资是指我行针对客户已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缴纳了保费并保证忠实履行保单项下义务,发运货物后,将单据提交我行并将应收账款权益转让我行,在落实保险赔款权益转让后,我行提供给客户短期贸易融资。适用于信用证(L/C)、托收(D/P、D/A)和赊销(O/A)结算方式。

2、业务流程:

  (1)投保。客户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出口信用险,申请买方信用限额。

  (2)转让。客户、银行、信保公司三方签署《赔款转让协议》,将赔款权益转让给我行。

  (3)授信。客户向我行申请授信,总行相关部门按我行授信管理制度为客户办理授信审批手续,获取授信额度。

  (4)申请。取得授信额度后,客户凭保险公司出具的《买方信用限额审批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情况通知书》、出口发票、货运单据及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向我行申请办理融资,提交融资申请书。

  (5)用信。支行信贷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对客户进行信保融资贷前调查,认为符合融资条件的,与客户签订信保融资总协议(一年签订一次),在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流程审批,总行国际业务部对融资单据进行表面一致性审核,并对其进行终审。

  (6)放款。国际业务部对客户融资申请进行审核,凭放款通知单办理融资手续。

  (7)还款。出口商在融资到期时还本付息。

3、注意事项:

  (1)出口信保融资的比例按不高于保险公司的赔付比例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2)我行保留对出口商的追索权,在进口商不能履行付款义务且保险公司不能赔偿的情况下,我行有权向客户追索融资款。 

  (3)支行信贷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审核客户贸易背景的真实性,谨防恶意骗保融资行为。

  (4)出口信保融资视作低风险融资业务,可采取单笔单批的方式取得授信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