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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业务

提货担保

1、产品简介:

  提货担保是指在信用证结算的进口贸易中,我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在货物先于物权凭证到达目的地时,为其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出具承担先行放货责任的保证性文件的行为。                                  

2、业务流程:

  开立提货担保函,占用企业在我行授信额度并需落实相应的保证措施。

  (1)申请。货物先于单据到达后,客户向我行提出开立提货担保申请,提交提货担保所需资料,包括提货担保申请书、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复印件(传真件)发票副本,并向我行承诺当单据到达后,无论有无不符点,均不提出拒付货款或拒绝承兑。

  (2)用信。支行及总行有关信贷部门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按照我行的授信审批流程进行开立前调查和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开立条件的,在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流程审批,经授信审批部门用信审批后交国际业务部。

  (3)签发。国际业务部对客户申请进行审核,凭放款通知单开立提货担保函或在船公司的提货担保书上签字盖章后交客户,客户凭提货担保函提货。

  (4)换单。信用证项下单据到达我行,客户收到正本提单后,由公司业务部负责要求客户到船公司用提单换回银行提货担保函,交国际业务部结案。

3、注意事项:

  (1)适用于我行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一旦开出提货担保函,进口方即丧失了信用证项下单据的拒付权利,到期必须付款或承兑付款。

  (2)进口货物在提单到达开证行前先到达进货港口,适用于近洋贸易。提货担保能够让客户及时提货,避免产生滞港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