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贷款明示综合融资成本的公告
2026-07-31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规【2026】2号)要求,我行就个人贷款业务(不含个人经营性贷款)明示综合融资成本的公告如下:
一、我行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是指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应注明贷款本金金额,并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折算为年化水平。同时,逐项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
二、自2026年8月1日(含)起全面实施,我行具体贷款产品的综合融资成本将在合同签订前向您充分告知,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三、除合同签订前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我行不向您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的任何息费。
四、如有疑问,可通过我行官方客服热线4006996588或任一营业网点进行咨询,我行将竭诚为您服务。
衷心的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理解与支持!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