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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企业客户身份证件过期 暂停非柜面业务的公告

2025-04-18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企业客户(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留存开户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过期30天未更新的,自2025年4月25日起,我行将暂停客户名下企业结算账户的非柜面业务。为避免因前述原因导致非柜面业务暂停,企业客户请及时到开户网点办理证件有效期修改业务。暂停非柜面业务后,企业客户可持有效证件原件前往开户网点办理证件更新并恢复非柜面业务办理。

温馨提示:前述暂停非柜面业务,是指暂停企业客户使用网上银行等非柜面渠道发起交易。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