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商银行金融消保风险提示:明确征信规定,有效识别“征信修复”骗局
2024-05-08
近期诈骗分子借用征信中心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消除征信记录或修复征信记录为诱饵骗取公众钱财,实施诈骗活动,侵犯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2023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表郑重声明,公告明确表示征信中心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个人异议申请服务,该项服务不向信息主体和其他主题收取任何费用。任何提供所谓“征信修复”并借此敛财的行为均为诈骗行为。临商银行提醒广大社会公众,通过所谓“征信修复”的方式不仅不会消除不良信息记录,还存在个人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的风险。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记录在特定前提下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提出异议申请从而实现更改,这就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不良征信主体急于消除征信记录的急切心理及对于征信相关规定不明确的情况,诱骗不良征信记录主体,借助所谓的“征信修复”收取费用,实施诈骗的行为。
一、明确征信更改前提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公示的信息存在错误,可以申请更改。也即征信信息确实存在错误、遗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更正。信息主体不要盲目投医,误入犯罪分子的陷阱。任何试图通过其他途径更改或消除正常的征信信息的行为,会导致自身财产损失,甚至造成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二、明确征信更改申请不收费
2023年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声明:征信中心每年向个人提供两次免费查询信用报告的服务,第三次起查询征信报告的收费标准为10元/次。除第三次及以上信用报告查询费用外,征信中心不会以任何形式向信息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的声明可知,除超过两次信用报告申请外,征信中心提供的其他服务均为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信用主体要明确办理相关征信服务时,对于收取费用的服务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参见如下案例(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昂某找到张某,让其帮助修复征信,答应分多次将费用付给张某,尾款在打印出征信报告时结清,张某却以只有将尾款付清后系统才会更新征信报告为由骗取昂某财产,张某在收到尾款后将昂某拉黑,并将诈骗的钱财挥霍一空,导致昂某被骗35000元。昂某在张某的诱导下,误以为征信系统付款后征信才会修复,导致财产损失。若事前明确知悉除打印征信报告外,征信机构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昂某也就不会被骗。
对于涉及征信修复,特别是收取费用的活动,大家应当提高警惕,严格以《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布的公告、声明为准,对于犯罪分子的“征信修复”骗局进行有效识别,切实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及个人信息安全,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