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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简介:

  进口信用证业务是我行根据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指示向受益人(出口商)开出的,凭规定单据履行到期付款义务的保证性文件。按信用证付款期限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2、业务流程:

  进口开证业务须在客户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额度按我行规定通过授信流程审批后获取。

  (1)授信。客户向我行提出开证申请前须向我行申请授信(全额保证金开证不占用授信额度),总行相关部门按我行授信管理制度为客户办理授信审批手续,获取授信额度。

  (2)申请。客户取得授信额度后,申请开证时须提供进口合同、开证申请书。

  (3)用信。授信开证的,支行及总行有关信贷部门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按照我行的授信审批流程进行开证前调查和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开证条件的,落实保证金,在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流程审批。全额保证金开证的,直接提交国际业务部审核后对外开证;

  (4)开证。国际业务部审核信用证条款及相关外管政策,凭放款通知对外开出信用证。

  (5)兑付。信用证到期前,国际业务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审核单据并通知客户,客户向我行办理付款/承兑手续,国际业务部对外付款/承兑及申报。

3、注意事项:

  (1)开证企业须有进口经营权,并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登记企业名录中。

  (2)我行境外总行级代理行有近500家,分行级代理行近5000家,一般情况下,信用证均能直接开到受益人指定的银行,对于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我行可委托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代理开证。

  (3)三个月以上付款期限的远期信用证,占用总行的外债指标,开立三个月以上的远期信用证须事先向国际业务部申请。

  (4)保证金比例。授信额度内开证,保证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没有授信额度的,需提供100%保证金或落实相应保证措施。

4、我行优势:

  (1)开证速度快,一般都可以在审批当天开出,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当时开出。

  (2)收费标准在同业中有一定优势。

1、产品简介:

  进口代收是指我行应托收行(出口方银行)要求,在收到受益人(出口方)委托托收行寄来的全套单据后,向进口方(我行客户)提示单据,在进口方付款或办理承诺付款手续后,放单给进口方的结算方式。进口代收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2、业务流程:

  (1)到单。国际业务部收到出口方托收行寄来的全套商业单据,审核与银行寄单面函一致后,按托收行指示由国际业务部负责通知客户付款或承兑。

  (2)赎单。客户向我行提交进口合同,在到单通知书上签署同意付款意见,若为承兑交单的办理承兑手续后,向国际业务部要求付款/承兑赎单。

  (3)付款。国际业务部办理付款或承兑手续后,将单据交客户提货,国际部对外付款、申报。

3、注意事项:

  (1)进口商应事先对出口商的资信、经营情况有深入全面的了解,对进口货物的市场行情正确把握。

  (2)进口商需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登记企业名录中。

1、产品简介:

  汇出汇款是指我行根据汇款人的委托,通过我行的境外账户行,将外汇款项汇到收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的业务。与托收、信用证结算方式相比,汇款结算费用最低。

2、业务流程:

  (1)申请。客户填写《汇出汇款申请书》,并向我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付款。国际业务部审核无误后,向境外账户行发出汇款指示,将款项汇往收款行,办理申报手续。

3、注意事项

  (1)办理汇出汇款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

  (2)企业需有进出口自营权,并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登记企业名录中。

4、我行优势:

  (1)我行作为一家总行级机构,汇款中间环节少,汇款速度快。

  (2)在4个主要币种的清算中心开立了美元、港币、日元、欧元4个币种9个清算账户,方便客户选择。在香港清算中心开立了中银香港美元、港币账户,香港美元、港币汇款可实现实时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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