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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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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
新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可根据其业务需要向我行申请开立账户,按账户资金的流动性分为活期存款和单位定期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共分为以下四类: 1、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结算业务和工资、奖金等现金收付业务的账户。存款人只可在一家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一般账户以外所开立的,可以办理转帐结算和现金缴存业务,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业务的账户。存款人不能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同时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3、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而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并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4、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而开立的账户。专用存款账户要专款专用,不得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企事业单位将闲置的自资金交存银行并约定期限,到期支付本息的一种存款。我行现已开办的单位定期存款期限有3个月、半年、1年、2年、3年、5年。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借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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